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先行市实施方案(2025—2027年)》(温政发〔2025〕12号),精准聚焦“培育人工智能核心产业”重点任务,现启动2025年度温州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人工智能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应是在温州行政区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须是申报单位全职人员或全时人员,且聘任时间覆盖项目实施期。
二、补助规定。单个项目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承担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研发总经费的20%;高校科研院所(含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高于50%。项目补助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四、申报方式。采用按榜单申报的方式,公开竞争择优立项。
五、限项要求。同一企业承担的在研项目一般为1项;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可由不同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2项。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实名申报,搜索“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5年11月19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17:30。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7:30。请归口管理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加大项目审核管理力度。
七、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项目实施后刊发论文的,应在论文上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五)项目的预期成果和应用场景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