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来源:田禾孵化集群 时间:2025-05-09 阅读:0次 东阳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 年版)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快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港”“廊”“链”主战场,聚焦“1354”工作总抓手,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建设创新东阳、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 年,力争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9%。 (一)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融入浙中科创走廊建设,加快建成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大招院引所力度,支持新建、整体迁入的科研院所建设,建优建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全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服务产业发展效能。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以及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 2 项以上。鼓励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国家、省立项补助金额的20%给予奖励。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联动支持要求落实配套资金。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每年每项补助 10 万元,东阳市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最高补助 8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推动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省科创强基项目 1 项以上。推进具备产业支撑特征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项目落地建设。谋划国家“人工智能+大视听”行业应用基地项目,推进万卡算力集群东阳边缘节点建设,争创国家级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和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四)提升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科技信贷服务,不断扩大“科技贷”企业惠及面。企业获得科技信贷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按照同期 LPR 的上浮部分(最高 30%),给予企业三分之二的贴息资助;对风险池贷款的保证保险保费或担保费,给予企业三分之二的资助。引导民营企业、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创投基金、种子基金、概念验证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金融供给,支持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年度保费的 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 10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广厦大学打造全国一流职业本科高校,2 个专业群进入全省前列。支持横店影视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影视类高职院校,部分特色优势专业达到职业本科专业办学标准。推动广厦大学、横店影视学院等本地高职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资源整合、目标协同,打造一批“教科人”一体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广厦大学、横店影视学院) (六)加大人才引育政策支持。2025 年,力争引育省级以上领军人才 15 人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双聘、双岗、双薪机制,释放人才创新活力、科研成果转化动能。优化人才创业支持机制,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东阳。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以及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专项奖励。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经认定,按照支付工资薪金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60 万元的补助。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 100 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 (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上报科技活动年报的研发费用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上、按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等于 3%且小于 4%、大于等于 4%且小于 5%、5%及以上,分别补助研发费用的 8%、10%、12%,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企业当年度科技活动年报反映的研发费用应不低于企业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认定研发费用金额以审计确认为准。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机制,将研发费用视同考核利润比例提至 180%。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 5%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用地、用电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办、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 (八)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25 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超过 50 家、100 家以上。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 20 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 10 万元。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奖励 1 万元。对首次获评省创新能力前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市经信局牵头) 精准聚焦重点产业链,推动东阳市制造业及国防科工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取早日实现工业“双千” 目标,2025 年,七条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达 600 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5%。 (九)加速产业体系现代化进程。对磁性材料、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数智赋能等为核心驱动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聚焦光伏及储能、生命健康、机器人及装备制造、集成电路及信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促进两业融合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进我市制造业与国防科工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招引落地 10 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8 个以上。紧抓科技与产业变革机遇,前瞻布局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布局前沿领域,聚焦前沿新材料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参与国家、省工信和国防科工部门发布的科研任务,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鼓励技术创新驱动竞争力提升。新认定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制造业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分别奖励 200 万元、120 万元、60 万元;购买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装备产品保险的,购买方实际支出保费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助资金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加快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对首次列入省级、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给予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节水标杆单位、省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新增技术技能人才 1.2 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 34%。(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人力社保局) (十)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聚焦化工、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全力推动“两新”政策举措加快落地。2025 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 1500 台(套)以上。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支持融资租赁设备更新投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改局、东阳金融监管分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 年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 6%以上,完善数字核心产业体系,支持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完善“规上企业数字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体系,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2025 年,新增省级智能工厂、未来工厂 2 家,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 100 个。大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2025 年完成上级数据知识产权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十二)鼓励骨干企业创先争优。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雄鹰企业(含培育)、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 年,我市新出让工业用地 1800 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 30%。2025 年我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 2400 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1800 亩。提取上一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的 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加壮大,商贸、影视、文旅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优质。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积极争创高能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用地指标。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 1 家,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月度升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影视除外)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奖励,2025 年 1—11 月份营收达到 5000万元、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再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十五)推进省级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2025 年新增无还本续贷金额 80 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有意向的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回购和增持公司股票。将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我市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予以奖励。(责任单位:东阳金融监管支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 (十六)加快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基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在实际投保费率优惠、保费补偿等方面最多可连续 3 年享受省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十七)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培育 1 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统筹用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相关称号的单位给予支持。推进文旅投资“双百”计划,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25 亿元以上。用好用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更好发挥专项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标志性项目和平台(园区)。积极组织文化企业申报省级以上荣誉(产业园区、创意街区)以及金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2025 年新增规上文化企业 4 家以上,培育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规上文化企业 2 家。(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部门) 四、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 依托“义甬舟”外开放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 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 39.7 亿元,积极推动金华国际陆港枢纽东阳片区发展布局,促进物流发展,构建具有东阳特色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 (十八)加快国际陆港物流园建设。开工建设金甬铁路东阳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积极谋划推进东阳国际物流港、东阳通航物流港、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国际陆港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支持对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集装箱港口按泊位数量、集装箱吞吐能力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参与建设“义甬舟”海陆双向大通道,市场、贸易、物流实现高度融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枢纽中心、市交投集团) (十九)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鼓励物流企业在东阳堆场提还空箱。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2025 年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 1 条,新增村级服务站点 3 个。(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对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向上争取省级补助奖金。对接国家、省、金华市民航、投资、交通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以及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航空基础设施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申请纳入重大项目库,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通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枢纽中心、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团) (二十一)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 版,新改建 12.5 公里、大中修 100 公里以上,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 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市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推动外贸出口稳量提质。202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6%,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实际使用外资3000 万美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 30%以上。实施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 年力争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 35 亿元。 (二十二)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振汽车、家电、家居、手机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手机、智能穿戴等 3C 电子产品消费。积极开展家电、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开展“厨卫换新”试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二十三)全面激发消费活力。全年联动各大景区举办促消费活动 200 场以上,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和赛事经济。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 168 场以上。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培育“绿色直播间”5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持续推动“百团千企拓市场”行动,2025 年组织 10 个以上团组、400 家次以上企业“走出去”参展、拓市场。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 8%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担保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二十五)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落实好省级外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争取 2025 年招引 2000 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 3 个以上。强化精准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全面落实省《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市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 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 18 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 47 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6%以上。 (二十六)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金华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库,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 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居金华前列。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力争各类政策支持资金占金华份额不低于 15%。(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按照规定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九)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 年我市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 7000 亩。继续做好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保障,对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保障。保障全市林地要素 2000 亩以上,争取省级统筹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300 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三十)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 10 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85 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 1.8 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 300 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 46.4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一)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推进第五批未来乡村建设,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 2 个以上。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1 条(2025 年全市 10 条)年产值超 10 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国球进社区进公园、健身路径等,新建基层体育场地设施 168 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三十二)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种业阵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良种繁育基地的奖励 10 万元。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在 40 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投资额 50%、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助。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成功申报2025 年省级“双强”项目 2 个。对获评省级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健全粮食安全保障。2025 年建设认定高标准农田 2 万亩以上,组织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鼓励规模经营。粮油:对稻麦油复种面积 50 亩以上的,补助早稻300 元/亩,单季稻、机插连作晚稻 250 元/亩,大小麦、油菜 200元/亩,对实施稻油轮作的再补 100 元/亩。对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单品种植 50 亩以上的,给予 200 元/亩补助。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 50 亩以上的,给予150 元/亩补助。支持优品良种。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对平均亩产在全市前 7 的主体各奖励 1.5 万元,对在金华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另外再奖励 1 万元,对在浙江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另外再奖励 3 万元,对粮油作物获得“浙江之最”称号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浙江省好稻米金奖、优质奖的,分别给予 3 万元、2 万元奖励。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 50 公斤早籼谷奖励 30 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晚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 50 公斤晚籼谷奖励 16 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十四)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东阳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五)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落实 2025 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省民生实事项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子女 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及居住证互认互通。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十六)大力推进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东磐山海协作百镇共建强基行动,促进两地产业项目交流合作,深化影视与文旅产业合作,深入推进东磐“消薄飞地”项目,带动山区县经济薄弱村增收。推动医疗、教育社会资源共享,打造东磐同城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办)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 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落实“1+10”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 (三十八)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九)推进“幼有善育”。加强普惠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人口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 4.6 个,普惠托位占比 70%以上,0—3 岁儿童发育筛查率 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 80%。(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调整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及集团化办学。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培育省一级幼儿园 3 所以上,持续推进“玩创教育”实践工作,打造学前教育金名片。推进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 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一)推进“住有宜居”。坚持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东阳市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鼓励和支持 2005 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开展改造。2025 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4639 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 户。2025 年更新住宅老旧电梯 47 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十二)推进“老有康养”。2025 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40 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 25 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 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镇乡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十三)推进“病有良医”。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改革。加快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2025 年推进“全国名医来东坐堂”,邀请全国名医来东开展疑难复杂手术 54 台以上或门诊诊疗服务 720 人次以上。建设积极推进实施“百名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四十四)推进“弱有众扶”。根据浙江省、金华市统一要求,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 140 人,新增帮扶性就业基地 1 家,新增残疾人帮扶性就业 30 人;康复救助残疾儿童 53 人,康复辅具适配 902 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上述 8 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 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市本级资金 33.13 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自 2025 年 6 月 29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奖励以企业申报的自然年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4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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