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落细落实市委“1361”思路举措,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双一流196”工程,市县两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推动全市科技创新投入500亿元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05%。市财政预算安排24.26亿元。
(一)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性跃升。支持温州医科大学争创国家“双一流”高校,推动温医大建强优势学科群、优化产融生态圈、畅通人才引育链,高质量打造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加快推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深入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建设,稳步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资源。支持在温高校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推进省属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累计建成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二)支持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实施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50项以上,其中企业牵头或参与比例不低于90%;取得一批标志性攻关成果,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省级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补助。拓宽各类主体承担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路径,统筹资源支持整体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任务。探索建立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视同市级科技项目机制,推动符合条件企业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横向课题认定为市级科技项目。全力争取“新苗”“青稞(重点)”项目省级资金补助。支持科技成果标准化转化,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深入实施新型研发机构“伙伴计划”、科技金融赋能计划、科创产创融合计划、成果转化加速计划。转变高能级平台扶持方式,市财政以“拨投联动”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新增“四技服务”收入金额增长10%,推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派驻投资经理全覆盖。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累计创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20家。新认定市级中试平台10个以上,争创省级中试平台1个,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单个中心给予500万元奖励;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个中心给予1000万元奖励。强化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等服务供给,争取新增1个省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促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行“AI行业翻译官”机制,实施“AI产业合伙人计划”,体系化推进制造、能源、医疗、消费、金融、交通与低空经济、教育、文旅、科研、农业、养老、城市治理等十二大领域“人工智能+”行动,培育5个以上行业垂类大模型、200个以上应用场景和智能体、50个以上智能终端产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AI赋能示范经验。统筹建设算力、数据、大模型基础性工程,深入实施“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政策,加大公共数据授权开放力度,力争全市智算规模突破3000PFlops。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人工智能局〉)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用好市级“1+1+1”产业基金,引导更多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科技型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力争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新增总数70%以上。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科技成果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风险覆盖保险产品,探索科技保险“共保体”模式。实施“债券市场城市行动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增量扩面。持续优化“科创指数”模型,2026年通过“科创指数”融资模式向科技型企业累计授信超1350亿元。推动“浙科联合贷”服务模式增量扩面,力争全市科技贷款余额超3700亿元。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提供温州经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和“瓯越英才计划”,优化海外引才结构,围绕“5+5+N”产业需求精准引育高层次人才,新引育“瓯越英才”200人以上,其中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人才比例达50%以上,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人才占60%左右。完善人才流动共享政策,深化落实人才“校(院)企双聘”“人才编制池”等举措,新增流动共享高层次人才200人左右,累计选派市级“产业教授”100名,获评省级“产业教授”10名以上。深化“问企识才”改革,新自主认定人才1000名左右。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引育各类人才20万人,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人才计划20名,培养认定卓越工程师50名以上、涉外法治人才16名、首席质量官280名以上。构建人工智能人才引育体系,深化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集聚区和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数据局〈市人工智能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集群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67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1.32亿元。
(七)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企业布局建设新质生产力项目,支持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创一批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争创1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入选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名单。全面推广“两限一摇”供地新模式,推动“工业上楼”“空间换地”,工业用地(用海)保障2万亩、供应1.5万亩,完成“数据得地”供地1万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八)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好国家、省级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鼓励符合要求的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争2026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超3700亿元。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力争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深入实施“千企智改”设备更新行动,力争全年全市新实施智能化技改项目1200个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2000台以上;滚动实施省工业重点技改项目500个以上、完成投资额15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争取申报建设2个零碳园区,力争培育零碳(近零碳)工厂1家,完成重点涉气产业集群改造提升1个,建成环保绩效A级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电力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全力提升研发活动覆盖率,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70%。推进大孵化器集群建设“34520”新三年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孵化器给予分档补助。落实市属国企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全年同比增长15%;支持市属国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
(十)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省级试点,加大工业智能体开发与应用。深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奖励。新增未来工厂1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全力争取项目入选省级工业领域数据集、工业领域可信数据空间试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人工智能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迭代推出减负降本“雨露计划”2.0,全年为企减负200亿元以上。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500亿元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扩大绿色、科技创新等债券规模,助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持续推进“专精特新之城”打造,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上规升级,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以上,力争新增“小升规”企业500家。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首次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开展质量强企行动,支持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270家。健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新入库科技领军培育企业2家以上。力争入选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学院3家。新增培育认定省市级首台(套)装备30项。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给予资金补助。进一步优化重点外贸企业物流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温州港集团)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工程,推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1.85亿元。
(十二)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遴选符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支持方向的项目20个以上,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市县联动发放消费券,带动商品消费与文旅、体育、养老等服务消费联动发展。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一市场一政策一专班”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政、用地、金融、人才和税收等政策保障力度,支持10家以上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举办国家级及以上体育赛事25场以上,省级赛事15场以上,各级各类赛事活动超百场,培育升级本土IP赛事,做好“温马”“温舟”“瓯冠”等品牌赛事。持续聚力办好“浙BA”赛事,创新“赛事+消费”模式,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构建“十百千万”文旅消费矩阵,围绕“来温州·享温暖”主线办好文旅消费季等系列活动,力争全年全域旅游人数同比增长6%以上。培育瓯味美食消费名片,举办黑珍珠“食见先锋”大会等餐饮促消费活动50场以上;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不少于15场;持续做优“四季欢乐购”品牌,全年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400场以上。助推银发经济发展,全市举办老年活动及赛事10场以上,不断激发银发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十三)深化落实国家提振消费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国家明确的支持范围内重点支持促进优质供给、推进绿色低碳生产的优质消费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8万辆以上、家电销售额40亿元以上。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投放。推动离境退税政策提质增效,拓展深化入境旅游全链条便利化政策,力争入境过夜游客增长12%以上。有序清理消费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行温州市分行、市税务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首版次软件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落地,加大对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800家。支持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等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力争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人工智能局〉)
(十五)支持壮大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分类梯度培育一批服务业产业赛道,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10家左右。加快推进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争取落地浙江省微短剧审查温州分中心,健全大视听产业链,支持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支持特色场景项目、“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平台+产业”双向赋能,支持温州3个产业集群列入全省“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行动重点产业目录,培育“超级工厂”100家。新增省级重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2.0平台3家。用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和交通强市建设工程,进一步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投融资改革,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00亿元以上,力争温州港集装箱吞吐量200万标箱以上。市财政预算安排6.81亿元,其中口岸发展资金9400万元。
(十六)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和近洋航运中心建设。延续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培育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环乐清湾集装箱业务发展专项方案》,切实做好乐清湾港区对外开放保障,争取状元岙港区三期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库。聚焦RCEP、中国台湾等区域打造“专精特新”航线。大力推行“联检联验”“船边直提”等便利化举措,实现“一次登轮,多方共检”。开工建设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功能改造项目,稳固提升集装箱海铁联运,完成瓯江口遮蔽航区调整,加快发展瓯江海河联运。扎实推进近洋航运服务集聚点(鹿城区)建设。持续强化口岸工作保障、提升口岸开放能级、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打造“温暖营商”口岸增值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关、温州海事局、温州边检站、温州机场边检站、温州港集团)
(十七)推动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和低空经济发展。稳定运营现有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实现全年运营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14条。加快泰顺通用机场、文成通用机场建设。开通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新开无人机航线10条以上,推进低空经济集聚区和大孵化器建设,创成省级低空经济“先飞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机场集团)
(十八)稳步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加强铁路项目规划建设与统筹管理,加快建设温福高铁及杭温高铁联络线(含瓯江北口公铁合建桥公〈道〉路部分)、温州南动车所等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4亿元。加快市域铁路S3线建设。深化甬台温高铁、金丽温铁路提速改造、温武吉铁路、状元岙港区支线等前期,持续推进铁路总图修编,开展金温货线扩能改造(含增建二线方案)前期研究,加快构建“5321”高铁时空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管中心、市城发集团、市铁投集团)
(十九)推动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全力申报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省海洋湾区发展专项资金向温州倾斜覆盖,推广应用“浙江e港通”,推动集装箱海铁联运、海河联运均达1.5万标箱。统筹用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省交通碳达峰等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推动“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营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30%,其中新能源中重型营运货车占比达2%。支持新能源货车补能设施网络规划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80公里、养护720公里。新增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8个,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5条,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温运暖新”行动,推动“司机之家”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推动外贸出口增长5%以上、实际使用外资4.5亿美元。市财政预算安排2.67亿元。
(二十一)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全年支持重点外贸展会70个以上,组织4000家次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400场以上,收获意向订单超40亿美元。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融合发展,力争跨境电商出口占全省跨境电商出口比重、占全市外贸出口比重双双突破10%,跨境电商同比增速高于外贸增速。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外贸“龙头企业领航”计划,全年培育进出口超亿美元龙头企业超35家。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相关认证。围绕数字技术、智慧服务等领域开展靶向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数字服务企业和平台。推动服务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7%。强化进口贴息政策引导,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高附加值产品进口,力争全年进口贸易规模突破400亿元。加大出口信保政策支持力度,对出口信用保费补助70%,单家企业最高可给予100万元补助。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将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纳入全市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平台,对参保企业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持续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力争推动政策性银行投放外贸保稳提质专项信贷105亿元以上,政策性保险公司承保短期险105亿美元以上。引导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力争结算规模达500亿元。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内贸易险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商务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二十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创新大宗商品专属金融产品。争取纳入浙江自贸区扩区范围,力争乐清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保税研发+加工贸易”融合模式,推动温州综保区在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核心功能上实现突破,力争排名跻身全国前70。有序引导开发区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RCEP、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争取打造金砖国家经贸合作样板。(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温州海经区管委会、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二十三)建强重点开放枢纽。支持海港、陆港、空港和数字贸易港“四港”联动发展。以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为核心抓手,投用中欧班列乐清湾场站,稳步推动中欧班列发运,力争全年中欧班列到发量超110列。积极开辟温州至中亚五国、欧洲等重点区域的国际公路运输线路,力争2026年实现“TIR+GMS”业务发车450辆(约1600个标箱)。充分发挥温州大型国际集货拼箱基地的枢纽作用,全面推进集拼业务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现代集团)
(二十四)提升展会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市场化办展,持续推进展会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温州眼镜展、汽摩配博览会、皮革鞋材鞋机展等本土重点展会,全面提升温州企业办展质量与服务水平,全年举办各类市内展会4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十五)强化双向投资合作。落实外资招引促进政策和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做好外资项目谋划,充实外资项目储备库。实施“一项目一跟踪”全流程闭环落地服务,打好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走出去”企业回归、民外合资合作、QFLP股权投资合作等“组合拳”。深化开展全球大招商活动,组织不少于10场境内外活动。引导企业有序出海,根据国别区域优化投资合作布局,加强对外投资备案管理,巩固延展以我为中心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建设温州“海外投资与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支持常态化开展服务及国际合作对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海关、市税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市重大建设项目996个,完成年度投资超1500亿元,推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5%,产业投资力争正增长。市财政预算安排28.4亿元。
(二十六)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纳入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提升至30%以上。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打好选商引资、增资扩产组合拳,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全市争取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500亩以上,对列入市“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林“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十七)促进民间投资。迭代实施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业用地等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核电项目民营资本参股比例不低于20%、风电项目民营资本参股比例不低于10%,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深远海风电项目开发。扩围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八)强化要素供给。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政策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实施“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全年保障供应建设用地3万亩、项目用海2万亩,争取林地占用指标4000亩以上,争取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64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8亿方以上。实施8个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年度腾出用能空间10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九)深化投融资改革。用好“三库三清单”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目标化推进,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到2026年底,实现3年盘活房产面积60万平方米,资产价值60亿元,其中2026年全年实现盘活市属国企资产价值28.35亿元。持续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力争投放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5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推动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市财政预算安排2.39亿元。
(三十)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育种新品种5个以上。支持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新建7个项目并纳入省级项目清单,全力争取省级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开展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区域型农事服务中心2个,全力争取省级农事服务中心分类分档补助。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改造提升农牧渔基地13个,争取纳入省级项目库。推动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培育超1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20条,力争奶业突破百亿元。开展“政银险担基”协同支农改革,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为“三农”主体融资增信作用,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开展温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扶持主体健康持续发展。用活林草资源,壮大林草产业,不断挖掘培育森林“四库”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温州市分行、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十一)全域打造瓯越和美乡村。稳步推进40个以上省级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和美乡村覆盖率80%以上。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完成幸福河湖建设100公里,打造幸福母亲河3条、城乡亲水节点30个、高品质水美乡村25个,美丽河湖建成率达31%以上。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成人文乡村15个。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4.5万亩。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150公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十二)统筹推进农民进城和青年入乡。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化青年入乡“引育用留”机制,农创客稳定在9000人以上。支持现代化农创园和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吸纳千名青年入乡实践发展,拓展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促富行动,落实公益性岗位兜底,持续做好“1619阳光少年启航计划”落地,提高低收入家庭青少年职业技能,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致富一家”。山区海岛县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补助、惠民保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三)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深化城市更新行动,落实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建强18个省级中心镇。争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80个以上,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中集聚。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50亿元县城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实施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行动,完善落实市级“1+3+N”组团式帮扶机制,推动30个市级结对帮扶团组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高水平建设双向“发展飞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十四)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持续推进“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加快12条省级发展轴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85亿元以上。落实省级异地搬迁政策举措,以相对薄弱村、偏远自然村和低收入农户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搬迁意愿的农民到“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沿线发展机会较多、公共服务较好的地方聚居。积极向上争取更多异地搬迁项目落地山区海岛县,享受省级异地搬迁项目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五)深入实施新一轮“强城行动”。加快推动温州都市圈规划建设,系统构建“一主一副两城多点”空间格局,强化市域一体化规划管理,完善中心城区“一核三辅”空间结构,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功能。提速提效“五城三园”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质和辐射带动能力,高水平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深化龙平苍一体化发展,推动三地产业协作和路网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南部副中心,支持文泰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浙南生态明珠。(责任单位:市强城办〈市住建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5.97亿元。
(三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根据省级安排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深入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为7.79万名以上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支持加快打造OPC创业高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平稳有序开展国家育儿补贴发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多种类型的惠民补助、消费券等。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发展医育结合服务,探索推进托育试点县将困境儿童免费托育列入试点内容,实施生育服务包政策,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予以全额保障,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化鹿城、乐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全市义务教育共同体覆盖率达100%。实施“县中振兴”行动,加快改善山区海岛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适应技术变革趋势,优化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2—3岁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教师参与保育师资格证培训并取得保育师证。力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通过率达10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通过率达91.7%。(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竣工交付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实施城中村改造2000户。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200台。持续融合推进“双师下乡”及“能工巧匠”服务行动,完成农房改造1.9万栋(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推动陪伴机器人进机构。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00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支持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力争“保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新一轮“医学高峰”建设,全力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省级重大疾病诊治中心,提升区域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加速推进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工程、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一期工程(质子治疗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温州市体育(运动)医院建设,助力温州体育强市建设。打造“安诊儿”医疗智能体集群,推广普及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基于“健康云检”模式,定期收集公立医疗机构医学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提高我市医学人工智能深度应用水平。持续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和医疗卫生“山海”协作,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就诊率提升至91.5%。深化“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加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5%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20万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8%,“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1.8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40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2057人,康复辅具适配9705人,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45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四十三)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逐步建成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相匹配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与千万级常住人口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基本实现“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一体化”,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和结构优化。做好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91.88亿元。奖补条款具体执行时以《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号)为准。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新出台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政策明确的各项措施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和省级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