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温州市2026年度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来源:南女士 时间:2026-01-27 阅读:0次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经营主体。2.续报对象,指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A级“守重”企业。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称号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二)申报条件在符合《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的优先考虑。 二、公示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szxt.zjamr.zj.gov.cn/,申报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22日。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2.数据填报。资格申报通过后,企业在线填报《浙江省“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提交完成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不得修改、当年不得再次申报。(二)县(市、区)局核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实,新申报企业需要上传实地了解核实表。核实后,择优向市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原则上不得推荐。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县(市、区)局(分局)推荐新申报和续报企业名单的文件;2.《2026年度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县(市、区)局(分局)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三)市局公示市局对县(市、区)局(分局)推荐的企业,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通过系统申报资料查看、答辩、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复核。市局对于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守重”企业公示证书》。(四)动态管理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回或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公示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探索与全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综合改革试点、百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信用赋能助企行动等工作载体的有效融合。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集中申报培训,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守重”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扩大“守重”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AAA级、AA级、A级公示工作,避免工作重复或者脱节。(二)注重培育引导。要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引导,加强“守重”公示工作与构建温州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着力培育和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传统产业升级企业、新兴产业企业、未来产业企业等参加“守重”公示活动。(三)强化服务指导。要指导企业对照《浙江省“守重”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以及行业性信用合规建设要求进行自我完善,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守重”的整体水平。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疑惑,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引导企业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对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A级“守重”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并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防止出现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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