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5 年版)》的通知来源:南女士 时间:2025-08-08 阅读:0次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5 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工作,现将《金华市技术 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 年 8 月4 日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5 版)
一、总则 (一)为推进企业自主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 现代化产业链体系构建,规范市级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认 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特制订此办法。 (二)项目主要聚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工业领域采用 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 有产品有明显改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及应用的项目。 (三)项目立项和实施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体,以提升产业技术水 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 的,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以技术创新专项形式组织和实施。 (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管理各环节严格执行技 术保密规定,保护知识产权。 二、项目立项 (五)项目立项每年开展一次。项目类别包括: 1.市级技术创新项目; 2.市级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 (六)立项要求 一般要求:
1.立项应材料规范、齐全、真实。 2.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涉及安全、医疗、 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实行行业准入的,工业企业应须取 得相应资格;生产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 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由工业企业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书。支持 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列入省、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项目。 3.项目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4. 以下类别不列入立项范围: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的生 产项目;传统手工艺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项目;动、植 物品种资源;高能耗及污染环境的项目;创新性不强的项目。 市级技术创新项目立项评审要求: 1. 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立项研发投入不低于100 万元。 2. 具有较高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立项经济 指标(销售)不低于500 万元。 3. 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市级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评审要求: 1.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及确保产业链安全可控有较好的示范带 动作用。 2. 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克,解决产业链存在断链断供风险,推动 形成一批国际水平相当、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加快产业 化,填补国内空白,实现断链断供替代,助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3. 项目原则上要求研发投入300 万元以上,立项经济指标(销售) 不低于1000 万元,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七)立项流程 第一阶段,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立项材料应包含:《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查新报告、项目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第二阶段,县(市、区)经信部 门按照立项要求进行初审;第三阶段,市级经信部门委托评价机构组 织专家按照立项要求进行审核;第四阶段,公布立项计划。 (八)县(市、区)经信部门应按职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原则如下: 1. 申报材料应准确、完整; 2. 申报承担的项目清单符合申报通知的重点方向和具体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项目承担单位近三年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 已承担项目的单位,在年度申报通知发布时存在到期未完成验 收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地方申报项目清单承担单位。 (九)项目一经立项,应按计划任务书要求组织实施,主要研发开始时间原则上要求不早于立项前6 个月,自立项之日起,12 个月内 实现产业化。生物医药类项目完成时间可延长至24 个月,但需由县 (市、区)经信部门同意后报市经信局。
三、项目验收 (十)项目验收是指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企业技术创新活 动中所开发产品技术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 论。 (十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的实施期满后1 个月内向各县 (市、区)经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如项目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 视为放弃。 (十二)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验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准 等。 2.评价技术创新项目的技术特点、标准的采用和制定、专利建设 情况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3.评价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所达到的水平。 4.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三)申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符合金华市工业发展重点,实现销售,有推广、应用的价 值。 2.项目要取得相应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专利)支撑,且 权属清晰无纠纷。 3.项目承担企业具备必需的标准、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 程及工装、检测等手段,工艺技术文件齐全。 4.项目产品技术指标达到计划任务书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用户要求。 5.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6.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7.项目产品实现销售,经审计后,经济指标(销售)须完成立项 目标80%。 8.项目研发投入100 万元以上,须独立核算,财务账载项目名称 与验收项目名称一致,存在名称差异的需经专家组专项认定其关联性。 9.项目验收根据各项指标实现情况可作通过验收或不予通过验收。 (十四)验收程序: 1. 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自审已具备验收条件后,向所在县(市、 区)经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资料: (1)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 (2)验收工作大纲; (3)承诺书; (4)项目计划任务书; (5)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报告; (6)项目检测报告,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法定机构在项目完成后出 具;项目查新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机构在项目实施期内出具, 报告上的项目名称须与立项名称一致(项目立项指标如国内没有具有 相关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可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酌情调整); (7 )两个以上主要用户使用报告(使用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由用户单位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出具后半年内有效,需附上销售佐证材
料); (8)产品(技术)的企业标准( 由开发单位出具,原则上需提供 带水印材料。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企业标准的,应提供行业标准、国 家标准,以及贯标情况说明); (9) 自主知识产权实施情况,包括专利申报、受理和授权情况, 其中实用新型必须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10)企业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应包含项目研发投入、项目产品 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产品销售明细及主要发票复印件,发 票产品名称需与立项项目产品名称核心信息一致。涉及名称有差异的,须提供企业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预审。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 预审。 3.组织项目验收。市本级项目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组验收,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部门组织验收,结果报市经信局。 (十五)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 1.会议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验收组织单位在专家库 随机抽定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以会议形式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结论。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准备验收PPT 及产品样品,产 品检测报告须带原件; 2.现场验收:是会议验收的补充,对需现场查看的项目组织验收组现场考察。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要求现场验收。 3.验收组组成:专家应具有该行业(或相关行业)工程类高级技 术职称或技术经济专业类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财务类含 税务师及以上职称);组成验收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 人,主要由技 术、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3 人;验收组 应由与所验收项目无重大和直接相关利益关系的专家组成,直接参与 本项目开发的人员不得参加验收组。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 加验收组,特殊行业由于专业限制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的,其成员 数不得超过1 名。 4.验收组职责:验收组应依据提交的验收资料,依照评价要求, 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研发内容是否具有先进性,审核立项 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出具评价意见;验收组应对被验收项目的技术内 容负有保密责任,对被审查的技术资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公开。 5.验收采用评分制。专家组按照《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评分表》细则赋分,未满60 分视为验收不通过。 (十六)立项的市级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如在销售金额或者研 发投入上未达到要求,但满足市级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条件,可以按 照市级技术创新项目标准给予奖励。每年立项市级技术创新项目200 个左右,其中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20 个左右。市本级技术创新项 目立项不超过 80 个,其中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不超过 8 个。 (十七)市经信局负责项目的归口管理、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从申报推荐至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附则 (十八)市本级项目相关扶持政策主要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出台 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九)通过验收的市级技术创新项目优先申报省级优秀工业新 产品、浙江制造精品、金华制造优品等荣誉。鼓励申报立项的市级技 术创新项目同步申报省级工业新产品立项。 (二十)财政资金支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期内企业建有市 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不超过2 项,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不超过3项, 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不超过4 项。 (二十一)项目近三年内已享受过首台(套)产品、工业设计、 科学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等财政资金补助的,实行差额补助。 (二十二)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资料如有造假行为的,将取消该 项目当年验收资格,并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次年省(市)级技术创新 领域相关项目的申报及验收资格。 (二十三)各县(市)经信部门可根据当地政策,对已完成的市 级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定并实 行。 (二十四)本办法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办法自2025 年9 月5 日起实施。
附件:1.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2.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 3.验收工作大纲 4.承诺书 5.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证书 6.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评分表 7.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1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申报表
验收工作大纲 一、项目名称
二、承担企业
三、组织单位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验收日期
五、验收目的 审查验收资料,评价技术、经济指标实现情况并做出结论。 六、验收依据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版)》。 七、验收内容 1.验收类别: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市级重大技术创新攻关项目 2.验收内容: (1)验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 准等; (2)评价技术创新项目的技术特点、标准的采用和制定、专利建 设情况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3)评价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所达到的水平。
(4)分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验收主要方式 由验收专家组全权负责,采用会议制形式,验收专家组设组长一 名,成员若干; 九、验收程序 1.企业汇报项目技术、工作总结与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专家审查提交验收的整套技术文件资料。 3.审查企业项目环保、安全、卫生情况。 4.审查产品质量状况、工艺技术状况、经济与社会效益状况。 5.验收专家组集体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形成 《验收证书》。 十、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1.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 2.验收工作大纲; 3.承诺书; 4.项目计划任务书; 5.项目技术和工作总结报告; 6.项目检测报告,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法定机构在项目完成后出具; 项目查新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机构在项目实施期内出具,报 告上的项目名称须与立项名称一致(项目立项指标如国内没有具有相 关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可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酌情调整); 7.两个以上主要用户使用报告(使用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由用户单位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出具后半年内有效,需附上销售佐证材料); 8.产品(技术)的企业标准( 由开发单位出具,原则上需提供带 水印材料。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企业标准的,应提供行业标准、国家 标准,以及贯标情况说明); 9. 自主知识产权实施情况,包括专利申报、受理和授权情况,其 中实用新型必须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10.企业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应包含项目研发投入、项目产品销 售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产品销售明细及主要发票复印件,发票 产品名称需与立项项目产品名称核心信息一致。涉及名称有差异的, 须提供企业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4 承 诺 书
本法人单位承诺: 1.验收资料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3.提供的产品与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 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明晰完整,归属 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 权或商业秘密。 5.本项目未享受过省、市级财政科技创新政策奖励(资助)。 6.本项目研发与生产过程中,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和能耗符合国家规定。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证书
金经信投资验字〔202 〕 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验收类别: 验收方式: 验收组织单位: 验收日期: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0二五年制
验收组成员名单
附件6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评分表
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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