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 的通知来源:田禾孵化集群 时间:2025-05-08 阅读:0次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 的通知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 已经九 届市人民政府第 6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3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 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 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 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 号)要求,结合嘉兴市实际,制 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13.06 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4.26 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 6.49 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 2.31 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0 家以上。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考核 评价、支持、淘汰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牵头建设全省重 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每家 200 万元补助。实施科 创平台“伙伴计划” ,建立“平台+高校+企业(用户)+产业链”结对合 作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100 万 元、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 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市、县(市、区)联 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实施市级重大、重点等科技 计划项目 100 项,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 100 万元支持,企业牵头或 参与的市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不低于 80%。支持科技领军 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争 取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12 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 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 15 项以上,力争完成年度投资 39 亿元。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围 绕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人 工智能+科学数据”“人工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 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深入推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 验区建设,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早、 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遴选基金管理人,推动高端装备专项基 金后续子基金组建,为我市引入优质项目及资金。用好央行再贷款、 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创企业 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嘉兴大学打造一流综合 性高水平大学,嘉兴南湖学院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争创国家“双高”学校。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支持推进普通高校 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深化“全时人才”认定支持机制,逐步 拓展试点范围。实施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行动,推广“产业 教授”“科技副总”机制,推进人才流动共享。探索市级人才计划和科 技计划项目融通,将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等纳入市科技计划 体系。向上争取省级人才计划、职称等自主评审试点,有序下放市 级自主评审权限。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 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外籍人才“聚英卡”标准化全 流程建设,持续丰富“一卡通用”服务场景,为外籍人才来嘉工作生活 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 人力社保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对研发费 用占营收比重高于 5%的企业,支持其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 素保障。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加大市属国有企业研发 投入,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力量。加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责 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加快构建嘉兴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紧紧围绕“135N”先进制造业 集群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两 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2025 年,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8.52 亿元,其中,支持制造业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企业培育、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产业升级壮大和工业稳增长等工 信专项资金 1.95 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4.26 亿 元,支持人才引育和人才服务等 2.31 亿元。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 150 名、制造业技能人才 1.8 万名。 (八)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国家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加大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支持覆盖力度,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 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 5000 台(套)以上。(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 (九)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速提质提效。对获评的“灯 塔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培育(试点)企业、 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 3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 领航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400 万 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 别给予 15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 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 企业,给予 150 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节水型企业,给予 10 万 元奖励;对通过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 5 万元奖 励。2025 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 家,省级工业互联网 平台 6 家,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案例、 场景)3 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未来产业。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 未来能源三大领域,积极谋划氢能储能、核药与核关联、合成生物、 类脑计算等未来产业。对新入选国家、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 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加快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攻关, 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最 高不超过 4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一)推动算力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全市算力 服务和赋能产业发展调度机制,推动已建成算力中心纳入省级算力 网络一体化调度平台统一管理,参与跨主体、跨区域的算力调度。 鼓励通信运营商出台优惠费率和提供定制化服务,进一步降低传输 费率,打造长三角综合使用成本最低的算力产业集群。鼓励算力应 用,对使用智算、超算算力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使用金额 的 50%给予算力补贴,单家企业年度算力补贴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其中对新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年度算力 补贴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 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领军型浙江数商”“成长型浙江数商”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 元、3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单项冠军”、专 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 300 万元、150 万 元和 100 万元奖励。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00 家、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 20 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三)金融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 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 300 亿元左右。 用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 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 (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两创”融合“四 个一百”示范培育机制,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对经认定的国家级、 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 15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 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 200 万元、150 万元、50 万元、 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落实全省打造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总体要求,着力构建我 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 需。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5.1 亿元,其中,支持服务业要素 保障 0.41 亿元,支持消费扩容提质 0.03 亿元,支持文化产业以及 旅游业 0.39 亿元,支持金融科创发展 4.27 亿元。 (十五)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 1.5 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 1.3 万元/辆。 家电补贴扩围至 24 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 20%、15%补贴, 最高补贴 2000 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品类,按 售价 15%或 20%补贴,最高补贴 2000 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 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 6000 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等 3 类数码产品,按照 15%补贴,最高补贴 500 元。全市发放消费券2 亿元,大力提振大宗商品和电子产品消费。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 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六)持续做旺文旅消费。培育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 5 个, 提升“10 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服务效能。全年举办惠民促销活动 30 场以上、“百县千碗·嘉肴百碗”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20 场以上,发放 “中国古镇看嘉兴”文旅消费券 400 万元。鼓励工厂店进商圈、进集聚 区,大力实施“电商+”发展模式;打造“一城一街区”消费新场景。(责 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十七)支持演艺经济发展。制定出台营业性演出奖补政策, 对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单场观众规模达到 2 万人 次以上的,给予主办单位 50 万元奖励。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交响乐团 等专业文艺团体,注入嘉兴演艺市场新活力,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 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十八)培育赛事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市场主体举办具有一定 规模的体育赛事,打造商旅文体融合的新型消费空间。对社会力量 引进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不含职业联赛)等重大赛事, 根据层级规模、赛事影响力,给予一定补助。招引行业知名的体育 赛事主办企业、经纪机构、票务平台企业在嘉兴开展业务,对首年 经营规模超过 1000 万元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体育 局、市财政局) (十九)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嘉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 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国字号”平台建设。推进物流项目“标 准地”改革,新增物流用地不低于 400 亩。力争打造 1 个供应链服务 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 运输局) (二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信息服务业企业 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 半”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 10%”优惠政 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强化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 应用支持。推动嘉兴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建 设产值 5 亿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 1 家,力争培育 1 家省人力资源服 务领军企业。对金融、科技、物流、信息、商务等领域的生产性服 务业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 局) (二十一)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建设培育省级高能级服务 业创新发展区,对新认定的星级楼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力争新增 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 6 家左右,认定市级服务业领军企业20 家,对 获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 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全面落实一流强港改革,构建 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 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 400 亿元以 上,嘉兴港集装箱吞吐量超 390 万标箱。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 排 40.35 亿元,重点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海河联运枢纽、 航空物流枢纽等建设及低空经济发展。 (二十二)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积极争取强港建设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 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对符合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 条件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业类项目,积极争取相关用地支持政策。 延续优化经嘉兴港至宁波舟山港的海河联运支持政策,落实新一轮 《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将集装箱海河联运 扶持标准提升至 130 元/标箱。继续支持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责 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二十三)支持航运嘉兴建设。2025 年,新增内河 500 吨级及 以上泊位 20 个以上,加快千吨级航道、码头连通省级以上开发区全 覆盖。推进全市 330 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成国内首艘 64 标箱氢燃料电池动力集装箱船舶。积极创建航运服务集聚点建设 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四)推进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建设。嘉兴机场建成试 飞,嘉兴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建成投用,力争航空口岸同步临时开放。 统筹落实机场运营资金。研究制定客货运航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争取将嘉兴航空口岸(国际货运)纳入省航空口岸相关政策扶 持范围。加大航空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市航空枢 纽办、市口岸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五)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支持低空产业发展、低空基础 设施建设和低空场景应用,支持城乡无人机运输和城市出行与物流 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建设及其他试点申报,推动各县(市、 区)加快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加强低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优化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在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 规模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 或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鼓励运用产业基金,加大对低空经济 项目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六)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嘉兴” 。加快推进通苏嘉甬高铁、 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等项目,力争完成年度 投资 130 亿元以上。力争沪嘉杭高铁、沪乍杭铁路、下沙至长安市 域铁路开工建设,启动嘉兴南站改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 (二十七)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用足用好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 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支持推 进“四好农村路”2.0 版,新改建农村公路 30 公里,实施养护工程 190 公里,实现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 91%。支持农村“客货邮”高质量发 展,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 60 个。继续实行市本级高速环线对使用电 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浙 F 牌照 Ⅰ 类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加 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奋力打造长三角全面 开放新高地。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0.96 亿元,重点支持引进 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防范企业出口风险及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等。 (二十八)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 增订单”行动,组织 150 个境外拓市团组、5000 家次企业参展。重点 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 、南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参展,支持服 务贸易、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 目建设,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 点,支持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 局) (二十九)防范企业出口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 规模和覆盖面,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 65%的补助,出 口至重点国家的保费扶持比例阶段性提高至 80%,单家企业出口信用 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在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 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中国信保嘉兴营 业部) (三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直播+平台+ 跨境电商+N”融合发展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支持。加快产业带出海,推动各县(市、区)均建成 1 条以上 跨境电商产业带。加快落实 9810 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服务 新政策。鼓励各地设立跨境公共直播间,对专业直播机构网络设施 建设、海外推广等费用给予最高 20 万元支持。对企业开设跨境电商 店铺、建设品牌独立站以及创建省级园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复 评和新评省级公共海外仓 5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 局、市税务局) (三十一)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创新办好世 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推动全市域承接峰会红利;统筹会展场馆 资源,加强与专业会展公司合作,举办集成吊顶、紧固件产业博览 会等系列专业性展会 1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 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市超常规外 资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等 项目积极到资。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吸引外资,全年争取 招引超亿美元外资项目40 个以上。开展“深化外资企业服务活动” , 常态化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 30 场以上。服务和指导外资企业在嘉设 立省级研发中心,落实认定奖励、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十三)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深入实施“丝路领航”行动, 培育一批扎根嘉兴、布局全球、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 知名度的本土跨国公司,争取培育省级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0 家以上。对企业获评“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称号的,给 予 50 万元奖励。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全年举办“丝路护航”活动 5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十四)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沪嘉全面接轨发 展,争取国家层面印发推进嘉兴与上海全面接轨发展工作任务,更 深层次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支持嘉善“双示范”建设,出台支持嘉善 “双示范”建设政策意见,围绕“人、钱、地、权”等核心要素加大对嘉 善支持力度,市财政统筹省下达区域统筹发展奖补资金的 50%给予嘉 善,争取单列计划土地指标 500 亩以上。全面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建 设,加强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联动发展,高效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 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551”计划,全年集中力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 500 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 1200 亿元以上。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 安排 63.03 亿元,其中,支持交通领域 39.85 亿元,支持城建领域 6.53 亿元、支持教育卫生领域 14.94 亿元、支持水利领域 1.71 亿元。 保障供应建设用地 3.5 万亩、用林 1500 亩以上。 (三十五)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积极落实省自上而下、双 向打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要素靠前协 同保障、财力统筹等工作机制。支持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项目建 设,优先给予专项债等要素保障。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 1500 亩、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300 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六)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 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争取份额占全省 10% 以上、力争 15%。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 地和支持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 贷款 100 亿元。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力 争 10 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民银行、 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三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民营经济 32 条” ,专项基金、用地、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三个 70%”的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 80%”。2025 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 项目 10 个以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 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争取省级 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用地指标 1000 亩。(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八)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 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 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 用能设备更新项目 10 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830 亿千瓦时左 右、天然气供应 25 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 500 亿 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 2024 年下降 3 分/千瓦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聚焦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主题,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 ,持续擦亮“城乡融合发 展看嘉兴”金名片。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2.05 亿元,其中支 持农业“双强”0.71亿元,支持乡村建设 0.64亿元,支持粮食安全0.62 亿元,支持强村富民 0.08 亿元。 (三十九)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叠加规模粮 油种植补贴,全面推行稻麦完全成本保险、订单良种奖励等政策,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 230 万亩、产量在20 亿斤左右。推进科技 强农、机械强农,开展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推广农业“四新”技术 100 项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1.6%以上。加快发展 现代设施农业,培育提升 10 亿级“土特产”全产业链 15 条,确保生猪、 湖羊、家禽年出栏达 40 万头、26 万只、3700 万羽以上,蔬菜、水 产产量达 231 万吨、18.8 万吨以上。加大农业招商,新招引亿元以 上农业项目 32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十)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和美乡村运营“双百双十”行动, 累计培育乡村运营重点村 63 个,引育运营团队 63 支。推进传统村 落规划管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联农富农能力建设,提 升融合效能。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 70 公里,利用城乡“金角 银边”场地新建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 800 个,新建农 村充电桩 600 根以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 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体育局) (四十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 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 50 个左右,完成投资 120 亿元以上。市级 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积极 争取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资金 60 亿元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责任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四十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 口 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推进新增 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十三)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与耕地功能恢复,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稳步拓 展农业发展空间。2025 年,全市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9 万亩 以上。全市“多田套合”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十四)巩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开展空气质量持 续改善行动,加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促进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深入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强化截污纳管、 河道清淤、入海河流治理,争创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城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域建设“无废城市” 。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碳普惠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 利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 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5%以上 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 方面民生实事。2025 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32.89 亿元,其中,支 持教育发展 16.82 亿元,支持就业、高技能人才 0.64 亿元,支持医 疗、卫生 9.65 亿元,支持养老保障 5.21 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 程和老旧小区改造 0.02 亿元,安排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 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 0.55 亿元。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 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支持建设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 发展改革委)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 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和公益性 岗位开发管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 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 制,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指导各地高效落实孕产补助、 育儿津贴、医保补助等支持生育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 委、市医保局)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 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 (集团化)办学。力争 6 个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国家评估,4 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 。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 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 患。通过新建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实施城中村改造 5559 户,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1.46 万套(间)。 持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全面完成 20 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推动 15— 20 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改造 700 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 知障碍床位数达 20 张。城乡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域覆盖,长期 护理保险投保人数全覆盖。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 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 。聚力建设“医学高峰”,支持国 家区域医疗中心、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及“名医到嘉”工程等 建设。贯彻落实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和医学创新人才国际 化培养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不低于 14100 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 88%。帮扶残疾人就业 650 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 170 人,康复辅具适配 5650 人。(责任单 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上述 8 个领域政策,市级财政 2025 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 部分外,支持总额为 113.05 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 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 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 4 张要素保障 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 做好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展改革 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 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 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 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 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 2025 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附件:嘉兴市积极争取省政策事项清单
附件 嘉兴市积极争取省政策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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