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华制造优品”评选流程细则 (试行)》的通知来源:田禾孵化集群 时间:2025-04-28 阅读:0次 “金华制造优品”评选流程细则 ( 试 行 )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制造优品”评选流程,推动评选工作顺利有序 进行,特制定本流程细则: 一、第一阶段:产品初选 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对企业申报产品经县(市、区)初步筛选后 进行汇总,对单个企业申报多个产品的明确评选1个。并由市相关部 门对申报企业当年和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情况以 及选送产品近三年质量情况开展审查后进入第二阶段。 二、第二阶段:网络评选和部门评选 对第一阶段初选产品开展网络评选和部门评选。 1.设置分数及权重:该阶段设置满分100分,其中,网络评选和 部门评选分别占比20%、80%。 2.网络评选:设置“金华制造优品”网络投票通道,网络投票时间7 天。根据最终合计得票数赋分,得分计算公式为:基础分(8分)+ 超平均票数加分(1分)+超平均部分每五千票加分(02分)。 3.部门评选: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 按照评审标准对产品进行综合打分。 根据网络评选和部门评选得分加总得该阶段最终得分,按照评选 数量1:2比例进入第三阶段。 三、第三阶段:专家评审
对第二阶段选定的产品邀请7位专家开展评审(经信局推荐3名、 商务局推荐2名、市场监管局推荐2名)。按照评审标准对产品进行 综合打分,按产品得分高低最终选定“金华制造优品”获评产品,每年 获评产品不超过100个。 评选将由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相关事项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1日起施行。
附件:“金华制造优品”评审标准(试行)
附件 “金华制造优品”评审标准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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