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 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来源:田禾孵化集群 时间:2025-04-28 阅读:0次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 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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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 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低空 经济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战略新机遇,加快打造具有金华辨 识度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以产业发展为龙头、以 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安全发展为保障、以基础设施为支撑,按照“ 一 年打基础、两年拓应用、三年成体系”总体部署,构建“38283”工作 体系,即对准低空新消费、低空新制造、低空新基建 3 条赛道,大 力开展 8 大攻坚行动,奋力推进 28 项工作举措,到 2027 年建成低 空场景规模应用先行区、低空产业发展先导区、省级临空经济示范 区,促进全市低空经济发展实现量的较快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 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提供强大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航空发展规划引领行动。 1.编制全市“十五五”航空发展规划。综合研判航空领域发展形 势与发展要求,聚焦民用航空和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航空服务 提升、临空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明确“十五五”航空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指导我市航空安全、智慧、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5+3+N” 通用机场规划体系,以 5 个 A1 级通用机场和义乌机场通用航空区 为骨干,以 3 个 A2 级通用机场为补充,谋划N 个 A3 级通用机场, 实现通用机场“县县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市资规局、金义〔义乌〕机场迁建指挥部。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 下同) 2.制定全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强化低空经济 发展顶层设计,充分研判低空经济发展形势,紧密结合金华低空产 业发展基础,绘制低空经济发展图谱,聚焦低空制造、场景应用、 低空保障,研究提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等,推动低空经济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1+2+N”总体发 展格局:“ 1”即低空产业发展先导区,“2”即东阳航空产业园、永康 航空产业园,“N”即N 个低空经济产业片区。(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3.编制全市低空新基建专项规划。以场景应用为牵引,规划构 建功能完善的低空基础设施网、低空航路航线网和低空飞行服务网 “三张网” ,做好规划预留;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布局 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点)、测试场和智能基站。(责任单 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经信局、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二)航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4.扎实推进金义国际机场前期工作。对标国内领先的综合交通 枢纽,谋划集航空、高铁、轨道、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面 向国际、通达全国的高能级金义空铁枢纽。按照年旅客吞吐量 2000 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 50 万吨规模,高标准推进金义国际机场前 期工作,2024 年完成选址报告,有序推动各项前期工作。(责任单 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金华铁路建设指挥部、金义〔义乌〕 机场迁建指挥部,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义乌市政 府) 5.实施义乌机场适应性改造。加快推进义乌机场适应性改造, 提升客货邮吞吐能力,力争 2024 年完成可研编制,2027 年完成改 造。织密至国内主要城市航线,重点拓展服务全球小商品集散、匹 配义乌国际商贸综合改革的特色国际航线,打造浙中地区中型国际 机场;至 2027 年,义乌机场国内通航点达到33 个,国际(地区) 航线增至 5 条,年旅客吞吐量达到380 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达到 2.5 万吨。(责任单位:义乌市政府) 6.加快建设通用机场。加快推进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一期工程, 力争 2025 年底达到民航交工验收条件,启动横店通用机场改扩建 二期工程建设,打造全国首个特色公务机机场和旅游通用机场。加 快推进武义通用机场建设,力争 2025 年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兰溪 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谋划金华市区、永康市通用机场项目,因地制 宜发展水上通用机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政府) (三)低空新基建建网提升行动。 7.加快建设低空基础设施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 规划、分步建设,加快完善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测试场、 智能基站,打造多层级、分布式的“1+9+N”(即 1 个枢纽型、9 个地 区型、N 个点状型)低空基础设施网。到 2027 年,建成各类直升机 起降点 40 个以上,公共无人机起降场 10 个以上,实现公共无人机 起降场“县县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资规 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 发区管委会) 8.加快布局低空航路航线网。充分利用既有空域资源,结合市 域低空实际需求,合理划设低空适飞空域、分层空间功能,打造服 务城际、城市、城乡的“干—支—末”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到 2027 年, 实现通用航空航线通达长三角地区,无人机物流航线基本覆盖金义 都市区核心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动办、市邮政管 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9.加快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网。加快开展低空空域环境普查,依 托实景三维城市模型构建全市低空数据底座。建成东阳通用航空飞 行服务中心,为通用航空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 飞行通信、气象监测及飞行过程监管等服务。建设无人机运行与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增加 5G-A 网络、监视、导航、气象等智能化感 知设施,实现与省级监管平台、市级通用航空飞服站之间数据共享、 功能交互,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高效、顺畅。建设“政务一网统飞” 系统,实现低空政务飞服统一管理;组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公司,按市场化模式统一提供低空飞行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数据局、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市气象局、东阳市政府) (四)低空产业发展平台育强行动。 10.争创省级示范临空经济区。依托金义空铁枢纽打造金义临空 经济区,聚焦“芯光电”“生命药”2 个科技前沿领域和“快时尚”“智能 装”2 个消费前沿领域,在航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核 心零部件研发制造领域取得突破,形成“2+2”临空产业体系,争创省 级临空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 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义乌市政府) 11.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以“突出优势、合理布局、产业集聚” 为原则,加快低空经济产业园建设;东阳航空产业园聚焦打造航空 器组装与无人机生产基地及维保定检基地;永康航空产业园聚焦发 展新材料、现代制造、先进动力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鼓励婺城 区、金义新区(金东区)、武义县等充分利用既有或规划产业园区, 依托通用机场,聚焦总部集聚、产业先导、特色场景应用,打造低 空经济产业片区。支持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低空经济发展 先行试点,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市低 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到 2027 年,全市低空经济产值(含航空)突破 100 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 政府) 12.争创国家低空领域试点。积极参与国家低空经济综合产业示 范、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 验区)等国家低空领域试点,在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低空空域协同 管理、低空场景创新应用、低空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先行先 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动办,相关县〔市、 区〕政府) (五)低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 13.招引培育无人机产业链。全球范围内积极招引一批 eVTOL (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工业级无人机链主企业、反无人机系统 和无人机“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企业落户,以整机装配为 核心,完善相关配套产业,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 检测为一体的新型无人机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4.补强航空产业链。聚焦航空器电动机、动力电池和电控系统 “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及新型复合材料等业务,着力引进 10 家以 上实力型制造企业,逐步形成以航空关键零部件和新材料制造为特 色的航空产业体系;积极引进拥有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业建立 MRO (通用航空维修基地),重点发展轻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主流机 型的航线、部附件和机体维修,适时拓展公务机航线维修、定检业 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 进中心) 15.培育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鼓励低空经济上下游企业联合各 高校、各院所、各高端智库在金设立科创平台,积极申报“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开展航空动力电池、机载系统、碳纤维复合材料、 钛合金材料和航空零部件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为低空研发制造赋能; 积极争取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方适航审定中心、检验检测机构、中 试基地等落户金华。鼓励我市本土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制造企业 积极转型发展,夯实低空“配套链”“材料链”“生态链” ,开展增资扩 产、技术改造、产品转型,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组建低空经 济专家委员会,依法成立低空经济产业协会,为金华市低空经济发 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至 2027 年,全市布局建设联合研发中心、联 合实验室等科创平台不低于 5 家,航空领域累计实施市级以上科技 攻关项目不少于 12 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 局、市国动办、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科协,相关县〔市、区〕政府) (六)低空应用场景创新拓展行动。 16.打造“低空+物流”特色品牌。结合全市物流枢纽、物流园区、 快递分拨中心布局,设立低空物流集散中心、集散基地、物流节点, 布设“干—支—末”低空配送网络;推进城际无人机干线物流配送, 打造区域低空物流枢纽;鼓励物流企业先行先试开通无人机同城即 时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轨道+无人机”联运等城市低空物流场景, 打造“金轨天翼行”等特色品牌;鼓励在山区交通不便地区提供无人 机末端配送服务,打造“农产品空运下山”“低空+农村客货邮”等特色 品牌,打通山区物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 商务局、市轨道集团、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 开发区管委会) 17.推广“低空+文旅+体育”新消费。建设横店通用航空旅游基 地,打造“空中看横店”低空旅游金名片,培育“横店—建德”“横店— 德清”低空旅游精品线路,定期举办航模大赛、航空周等特色赛事活 动,鼓励发展旅游包机业务,打造“低空+影视+旅游”特色消费品牌; 大力支持航空飞行营地建设,推广低空跳伞、低空滑翔、低空飞行 体验等休闲娱乐飞行服务,举办航空航天模型相关体育赛事活动, 打造低空运动特色品牌,开展“航空航天科普进校园”活动。(责 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 发区管委会) 18.创新“低空+城市空中交通”新应用。积极推动以 eVTOL(电 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为主的新兴航空器应用,探索商务出行、空中 摆渡、空中通勤等城市空中交通新场景,培育低空载人城市交通新 业态。至 2027 年,培育N 家 eVTOL 商业化通航运营企业,开通我 市首条 eVTOL 商业化空中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 关县〔市、区〕政府) 19.拓展“低空+公共服务”新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加大低空航空器在国土测绘、农事服务、抢险救灾、 医疗救护(含血液运输)、城市治堵、城市治安、交通巡检、电力 巡检、气象探测、水利监测、环境监测等领域场景应用力度,至 2027 年形成 10 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低空场景规模应用先行区。建 成浙江省航空应急救援常态化区域备勤基地(金华),满足浙中、 浙西森林防火救援、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救援需求。推进浙江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结合金华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组 建全省首个地市级无人机救援大队。建设金华消防救援空勤培训基 地,建立航空救援员分级培训认证体系。建设金华市警航实训实 验基地,提升无人机防御反制能力。探索开展直升机共享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 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政管办、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市 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 会) (七)低空生态创新优化行动。 20.推进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明确市级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 建立军地民协调工作机制,按权限划设低空运行空域,分步推进空 域分类管理,率先利用真高 120 米以下超低空空域资源,稳步拓展 真高 600 米以下低空空域资源。结合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服务平台 要求,与空域管制单位互联互通,实行低空空域动态管理,飞行计 划“一窗口、一站式”办理,规范低空飞行和运行管理,高效集约使 用低空空域资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动办、金华军 分区) 21.建立低空运行规则与标准。参与制定出台低空空域协同运行 管理规则,统一低空飞行信息服务要求,规范低空飞行和运行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先行先试,参与研究和制定低 空运行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22.提升低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主动实名 注册登记管理,在“零距离”空地一体作战指挥平台基础上,与相关 研究机构升级共建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 持。构建完善无人机现代化防控体系,综合运用“人防、技防、物防” 等多种手段,加强重点区域无人机防御反制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 升重点区域无人机防御反制能力水平。配合军队、民航和有关部门 依法对“低慢小”航空器落地后的秩序维护和现场处置。依托融媒中 心、 自媒体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做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 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低空安全宣传引导。(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经信局) 23.实施“三年万人”飞手培训行动。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 施“三年万人”无人机飞手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高素养技能人才。建 设浙中 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 照培训考证中心,打造成全省特色品牌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八)低空发展政策保障行动。 2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资 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财政预算等资金,加大对 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新开低空航线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低空“链主”企业培育引进、低空应用场景拓展等 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25.加强用地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 目,积极指导申请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库用地清单;对符合条件的 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指导申请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申请国 家用地指标保障;其他一般性项目纳入年度用地项目储备库,按规 定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 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建立航空(低空经济)领域人才目录体 系,加大高端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市“双龙计 划”等人才政策一体保障。支持在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相 关专业和课程。(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相关县〔市、 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强国资要素支撑。发挥浙江省专精特新(金华)母基金和 浙江省科创母基金(二期)作用,依法组建低空经济发展专项基金,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产业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 济产业投资。鼓励市属国有资本积极稳妥布局低空经济,组建低空 经济产业发展平台公司,全面拓展低空领域业务。(责任单位:市 国资委、市交投集团、市金投集团、市轨道集团,各县〔市、区〕 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28.加强金融要素支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民航产业和低空经济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指导金融机构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 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 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各地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贯通、协同推进 的工作体系,推动解决一批重大政策、重点事项和重要问题,着力 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年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 清单“三张清单”,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任务晾晒、协调推进等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 作合力,对辖区内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跨部门、县(市、区 ) 级难以协调的问题,及时上报予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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