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嘉兴市高新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来源:田禾孵化集群 时间:2025-04-23 阅读:0次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嘉兴市高新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作为创新主体 的地位,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集聚创新资 源,促进成果转化,切实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根 据《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嘉科高 〔2024〕16号)要求,现将2025年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建设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研发中心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 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比例不低于 4%; 3.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或 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
(二)具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 少于10人(软件类企业不低于15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的比例不低于10%; (三)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 设备原值总额2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50万元以上)。 (四)企业已实施2个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企业自 主立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 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3项以上。 (五)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7项以上。 (六)建有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 度健全;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账。 (七)企业诚信经营,发展良好,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 信等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嘉兴科技引擎 平台(网址: https:/kjj.jiaxing.gov.cn/) 完成在线填报,未注 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 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151402)。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对 提交申请的研发中心建设单位进行审核,于2025年5月16日
前将拟建市级研发中心通过系统推荐上报,并将推荐名单加 盖公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各地科技部门推荐上报的拟认定研发 中心进行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 各级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科技局王书婷 0573-82159818; 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张盛东 0573-82726353; 南湖区科技局徐海英 0573-82838293; 秀洲区科技局宋信祥 0573-82719019; 嘉善县科技局刘天志 0573-84127163; 平湖市科技局沈雪玲 0573-85060312; 海盐县科技局陆凤麟 0573-86026763; 海宁市科技局朱 慧 0573-87235594; 桐乡市科技局邱锡祥 0573-89398323;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董阳 0573-82060391; 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孙超琴 0573-85581710。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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